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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于1953年建院,是新中国成立后由北京市政府最早兴办的大型国办社会福利机构,位于海淀区清河三街52号,由北京市政府投资兴办。该院是集颐养、医疗、康复、护理为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养老机构,主要接收自理、半自理、不能自理老人。该院现有建筑面积14176.7平方米,床位总计230张,主要收养本市、三无老人,在床位允许的情况下接收有入住需求的社会老人。
机构内设置一所非营利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北京市社会福利医院,系医保定点单位,拥有一支优秀的医疗、护理、康复专业人员队伍,与四福资源共享,相互依托,逐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以医助养、养医结合的服务模式。为老人提供养、护、医、康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充分利用同时拥有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养老院的优势,实行三向转诊,做到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 、失能失智到福利院。
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康复设备齐全,室内配有衣橱、电视、空调等人性化生活设施,为确保老人行动方便与安全,设立了无障碍通道,安装了紧急呼叫系统,院内多功能康复室,棋艺室,书画室,心理室、读报室、电脑房及卡拉OK室一应俱全,让老人们一展文艺才能。健身房内沙弧球、乒乓球、跑步机等健身设备可以让老人们舒展筋骨、锻炼身体。
北京市第四社会福利院康复手段主要由针灸、按摩、肢体功能训练、运动疗法、作业疗法及文化娱乐活动等。针对每位老人健康情况制定康复计划和措施,达到预防疾病,益寿延年的效果。对生活中不能自理的老人,借助医疗设备的检查予以诊断,采取积极有效的治疗。对于患有脑血管并后遗症的老人则采用中西结合的方法康复治疗;对于临终关怀的老人,以减轻病人痛苦提高生命质量为前提,施以护理为主,一般治疗为辅的医疗方案。
近年来,四福先后获得了安全稳定工作先进单位北京市交通安全先进单位第二届全国养老护理员大赛团体一等奖,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等多项殊荣。
个人生活照料服务、老年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环境卫生服务、休闲娱乐服务、协助医疗护理服务、医疗保健服务、膳食服务、洗衣服务、物业管理维修服务、陪同就医服务、咨询服务。
收费标准:
1.一次性入住安置费:300元
2.床位费:2500/床/月
3.护理费:一级护理;8元/日;二级护理;6元/日;三级护理;4元/日
4.生活照料费(院方根据护工行业市场行情定期公布指导价)
收费标准:900-3900元/日
5.取暖费、空调费:取暖费9元/日(自每年11月1日起至次年3月30日止)空调费5元/日(自每年6月15日起至次年9月15日止)
6.伙食费:订餐,按订餐品种实际收费。
7.材料费:按实际使用量收费,包括一次性尿布、尿垫等。
8.医疗费:按医疗行业标准收费。
入住须知:
颐养区主要收养在家养老有困难的和由国家供养的“三无”老人医疗区主要收治患有慢性疾病,在生活中需要照顾及不能自理的老人。
2000-3000元/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