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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龙泉老年公寓成立于1998年1月,位于海淀区聂各庄路46号,邮编100194,是一所四星级的老年公寓,占地面积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50平方米。紧邻凤凰岭风景区,依山傍水,环境幽雅,空气格外清新,大气净化度是市区的五倍,负氧离子含量是市区的百倍以上,被誉为北京市的后花园和天然氧吧,是颐养天年的最佳场所。公寓本着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服务宗旨,以一流的服务标准为目标。服务设施配套齐全,内设餐厅、娱乐室、康复室、医务室(北京医保单位)、图书室、 洗衣房、公共浴室、休闲场所等。设有单人房间、双人房间、多人房间,有床位180余张。 现有工作人员28名,全部经过专业培训。服务项目包括个人生活照料服务、老年护理服务、 心理精神支持服务、休闲娱乐服务、安宁服务等22项服务。以低廉的价位接收半自理、不能 自理、卧床、瘫痪等不同程度的老人来我公寓入住,并特设临终关怀服务。
个人生活照料服务,老年护理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安全保护服务,环境卫生服务,休闲娱乐服务,协助医疗护理服务,医疗保健服务,居家生活照料服务,膳食服务,洗衣服务,物业管理维修服务,陪同就医服务,咨询服务,通讯服务,送餐服务,教育服务,购物服务,委托服务,交通服务,安宁服务,相关第三方代理服务。
入住须知:
1、 入院老人(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需自愿,入院者要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的本人页和户主页(60岁以下残疾人需持有残疾证),送养人的有效身份证,孤寡老人要持有原工作单位(或街乡镇)证明由单位负责人与院方签订养老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 入院老人家属给公寓提供近期本人体检证明,无精神病,传染病。适宜过集体生活,能遵守老年公寓入住守则,均可签订养老服务协议登记入住。如有入住时对老人病情有差距,应按老人当时身体状况调整等级。
3、 入住老人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遵守公寓入住制度,如有违法者造成自我伤害的由入住老人本人负责,造成公寓方损失的由入住者及其送养人负责并承担连带责任。
4、 本院为半封闭式公寓外出时是一定要请假,老人应遵守请假制度,如要外出时需主动登记,填写外出时间(不能自理的老人外出时需由家属填写登记),以便院方掌握老人情况,及时与送养人联系,外出时间发生意外,公寓方不负任何责任。(如老人自行离院公寓概不负责)。
5、 入住老人自带钱或家属给老人放钱,存折,手机等贵重物品要由办公室保管,如不寄存,一旦丢失本公寓不负任何责任。
6、 入院后老人如有心理严重失常,不遵守院内制度(如:坚持卧床吸烟,患有传染病,不按时交纳所需费用,不适宜过集体生活,打架,骂人,饮酒闹事不服从管理等),本公寓限期接走,不接走者发生事故后果自负。本院为禁止吸烟单位,院内一律禁止吸烟。
7、 入住者给院方或他人造成损失或伤害,后果由本人和送养人负责赔偿,老人的自我伤害由本人负责。
8、 本公寓按老人自身健康情况分为自理,半自理,一般不能自理,完全不能自理,特殊护理八种标准进行护理,收取费用。如老人入院后需要喂饭另行收费,使用特殊电器(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饮水机等)另行收费,不得私自使用电器。
9、 入院老人办理入住手续时,应缴纳当月入住费,每月最后一周办理下月付费手续,可预交但不可拖欠过月。如有拖欠过月按拖欠总额的百分之二加收滞纳金,超过一个月不交者,公寓有权将老人送回。
10、 入院老人离开本公寓,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收费,超过半个月按正月收费,一次性安置费不退,离开一个月不退床位费,离院超过一周的退伙食费。如在本院正常去世者,按全月收费。
11、 因本公寓内设医疗机构,入住后请将入住老人的医保卡转入本院,本院有医生每日巡诊。原则上禁止入住老人自带药品,如有特殊情况自带药品必须有医院的医嘱,否则因药品引起的任何问题,公寓概不负责。
12、 入住老年人老糊涂,有的痴呆,有的多动症,有的黑白颠倒,如若不慎摔倒走失或发生其他事故,如车祸,摔伤骨折,脑出血或伤害其他老人,一切后果由家属负担,院方积极抢救治疗,费用由家属支付。
公寓积极配合家属做好临终关怀服务,协助处理善后事宜。
2000-3000元/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