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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平谷区怡馨老年公寓是2010年经民政局批准成立,属于一家二星级养老服务型民办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2013年中国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民非企业4A级单位。公寓地处平谷大兴庄镇,交通便利,(由东直门乘918路公交车到大兴庄镇下车就可以看到), 这里还是市区及外省市老人来平谷住宿、观光旅游和春秋赏花采摘的落脚点(风景区有:金海湖、大溶洞、湖洞水、世外桃园、京东大峡谷、轩辕庙、丫髻山等)。
北京市平谷区怡馨老年公寓环境幽雅,配套设施完善是理想的老年人生活居住的好地方,共设置60多个房间145张床位,分别有单人间、双人间、三人间、套间等。房间内配有空调、电视机、衣柜、座椅和紧急呼叫系统,淋浴随时供应热水。院内分设有办公区域、老人居住区域、棋牌室、阅览室、多功能厅。室外有健身区、中心花园休闲区。怡馨老年公寓以标准化的服务“替天下儿女尽孝”,为老人提供一个舒适丰富的大家庭,使老年人真正“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居、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老人至上,一切为老人着想”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是我们的宗旨,“爱心、细心、耐心、孝心、热心”是我们的政策方针,为天下父母创造幸福,替所有儿女排忧解难是我们的心愿,树立尊老、奉献、团结、求实是我们的行为作风,社区 服务中心公寓的全体干部、职工以饱满热情的服务态度,精湛的服务技能服务于每一位入住的老人,让老人在公寓内住的安心、顺心、舒心、开心,让恪守孝道儿女子孙们放心。
一握公寓手,永远是朋友,健康、舒适、快乐伴您走,愿社会各界老年朋友到这里享受全新的生活,让夕阳之光在这里更加绚丽多彩,平谷区社区服务中心老年公寓是您温馨的家。祝天下所有老年朋友健康长寿,笑口常开!
咨询服务、出入院服务、生活照料服务、环境卫生服务、洗涤服务、委托服务、购物服务、维修服务、通信服务、膳食服务、送餐服务、协助医疗服务、陪同就医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安宁服务、交通服务、教育服务、休闲娱乐服务、老年护理服务、医疗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等21方面服务项目。
收费标准:
完全自理能力:1200元(床位费550元、餐费450元、护理费200元)。
部分自理能力:1600―1800―2000元(床位费550元、餐费450元、护理费400―600―800元)。
无自理能力:2400―2600元(床位费550元、餐费450元、护理费1400―1600元)。
入住须知:
平谷区怡馨老年公寓是社会各界老年人养老休闲的好场所,为了您在这里生活得更加健康、舒适、幸福请您及家属仔细阅读入住须知,配合服务人员遵守以下相关事宜:
一、老人入住时须入住者和家属同意,并仔细阅读协议书、公寓制度、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认可后签约入住协议书。
二、入住时须提供老人入住前30日内二级以上医院未患精神病、传染病的体检证明,因精神病体检手续较繁琐且相关费用较高,平谷区怡馨年公寓本着方便老人及家属的原则,暂不要求出示此项疾病的报告证明;但入住后发现老人有精神病倾向及行为时,公寓可单方终止本合同,责任由家属及老人自负,所发生一切费用不予退还。
三、入住时须携带被褥、枕头、衣服、尿垫、便器、洗漱卫生用品等生活用品,每件物品均绣上名字或贴上标签。
四、老人入住公寓,不准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耳环、戒指、手镯等饰品),多额定金必须交公寓办公室保存,随用随取,否则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五、入住时须携带送养人(直系亲属)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入住者的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如实填写入住登记表,有效联系电话。
六、入住时必须交纳医疗保健备用金2000元,以备应急之用。备用金用多少、补多少,公寓永保持2000元,出院时凭收据如数退回;如备用金未交或不足而造成的后果,由送养方负担。
七、入住前家属和入住者必须如实介绍入住者的自身情况及病情,送养方必须向公寓如实说明入住老人的身体和精神状况,对精神病、传染病、心脑血管病,各种老年病,如实告知,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送养方负责。
八、平谷区怡馨老年公寓采取入住自愿、退住自由的原则,对新入住老人实行1个月试住制度,试住期间入住费按天计算;公寓及老人都有权利双向选择。
九、入住老人的代养费不包括:取暖费、降温费、医疗费。若饮食、住宿等有特殊要求,另外计费。
十、入住老人外出或回家超过一天的要执行请假制度,跟护理员请假,经护理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离院。入住老人连续离开3天以上,按实际天数退回餐饮费。
十一、入住费用按月交纳。每月按时交费,逾期不缴,超过三天每天扣取2%滞纳金。
十二、凡老人家属登记电话、住址如有变化,24小时内通知公寓办公室更改,否则因此而出现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十三、老人入住公寓期间突患重病、急病,老年公寓将送医院抢救,费用由送养方承担。
十四、根据老人的身体健康状况要变更护理级别时,送养人应同意,否则发生意外,公寓不负责任。
十五、要正确使用室内各种设施、设备并不得自行拆卸、修理;离开房间时,要及时关闭电源。
十六、不准在室内外墙上钉丁、乱画、禁止老人捡拾垃圾、禁止在房间内外堆放杂物。
十七、老人在房间内尽量放低收音机、电视机等的音量,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十八、遵守公寓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公共秩序,不起哄、不打架、不赌博、不酗酒;老人之间文明相处、互相帮助、说话和气、礼貌待人、互敬互谅,且不得妨碍他人正常休息;如在入住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愉快,应及时向公寓管理人员反映。
十九、遵守文明公约,不准在公寓内私自组织演讲、搞迷信活动和一切与邪教有关的活动。
二十、要注意节约用水、用电,避免长流水、长明灯。
二十一、提高警惕,严防丢失,入住老人请自行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不得向任何人外借财物;贵重物品及现金不得放在房间内,否则丢失责任自负。
二十二、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踊跃参加公寓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二十三、入住老人应仪表整洁、穿着合体、注意文明形象。
二十四、严禁在公共区域、床上及有屋顶处吸烟,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垃圾、烟头,不乱倒污水,不随地大小便,不说粗话、脏话,不损坏公物,不破坏绿化;按时理发、洗澡、剪指甲、换洗衣物,饭前便后要洗手,生吃瓜果要洗净,不吃霉烂变质食物,注意防病治病。
二十五、家属及来访客人进入怡馨老年公寓必须在保安处登记并遵守公寓的各项制度,服从公寓的管理,配合服务人员的工作,不得带各种宠物入内,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人休息,家属及探访者须遵守探访时间:每日上午8:30---10:30、下午14:00---16:30、晚上18:00----20:00家属及探访者在探望期间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公共区域的公共设施、不得私自留宿、不得在老人房间洗澡,否则将予收取消耗费100元。如其家属及来访客人不遵守公寓的相关规定及管理,怡馨老年公寓有权单方终止养老服务合同劝其退住。
二十六、入住后,老人要维护集体利益,爱护公共财务,做到公共物品不损坏、不丢失、不送人,不外用,如有人为损坏,应照价赔偿。老人亲属应遵守老年公寓入住管理规定,如违反管理规定且屡教不改公寓有权终止入住协议。
二十七、家属来公寓探访老人请自觉把车辆放在大门外,接送老人车辆需按需按安保人员指定位置停放:进入院内,禁止鸣笛。
二十八、老人自行外出或由家属陪伴外出时,请主动与公寓值班人员请假,并登记,老人外出一切责任自负,返回时请告知服务人员,如有特殊情况,请与电话联系:89932305或15910980273
二十九、入住老人外出超过一个月返回时,应主动出示医院体检证明。
三十、入住老人不得随意添加使用非本公寓配备的各种家具、电器(申请批示后可以使用的电器除外,但公寓依据电器使用功率收取100元或100元以上费用)、燃气;为防止意外发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或其他利器等危险物品入住,如经发现将予制止、并责令清除,造成损失的其责任自负。
三十一、老人及家属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含毒性、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和设施安全的物品进入公寓。
三十二、清洗的衣物必须到指定地点晾晒。
三十三、除送餐外,餐具及食品禁止携带出餐厅,如经发现给予制止并严肃处理,屡教不改者,责令退住;不得存留小菜及其它食品,以免霉变不利于健康又造成浪费;公寓所有餐具已消毒,禁止自带餐具进入餐厅。
三十四、老人在公寓服用自带药品时,应主动通知公寓工作人员,在药品登记本上进行登记并签字认可,便于管理观察,否则一切后果自负。老人的自带药品必须遵守怡馨老年公寓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三十五、在入住期间老人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病愈返回时,需将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交予公寓办公室。
三十六、老人因患心脑血管或其他疾病的后遗症,自理能力较差长期卧床的,不可避免的发生皮肤损伤时,老人及家属应积极配合治疗,如不予配合导致压疮加重,其责任自负。
三十七、入住协议终止时,老人自备用物同时带走,公寓不负责保管,超过两星期不搬走的,视为放弃,公寓有权处理。
三十八、如使用空调100元/人/月电费。
三十九、两便失禁的老人,家属必须按规定为老人准备一次性尿垫、裤等,如需公寓配备需另行收费。
四十、老人及家属不得向工作人员赠送财物,如不听劝阻,公寓有权单方面终止养老服务合同。
四十一、老人病故在公寓的,家属应在四小时内将尸体运离中心,超过四小时,每日收取停尸费1000元。
四十二、为入住老人安全,老人洗澡时需提前通知工作人员。
四十三、老人就医住院时需服务人员临时陪送的,按本公寓相关规定执行。
四十四、服从领导,尊重他人,爱护公寓环境,教育子女和亲属主动配合公寓工作,共同遵守公寓各项规定。
四十五、北京市平谷区怡馨老年公寓对本须知有最终解释权。
以上各项须知及公寓展板公示我们已认真阅读,并自愿遵守怡馨老年公寓的相关制度,服从管理,配合服务人员工作。
2000-3000元/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