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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阳台山老年公寓是由海淀区政府投资兴建,由海淀区民政局直接管理的一家公办养老机构。公寓始建于2000年,2011年按照四星级功能的标准对主楼进行全面加固改造升级,2012年9月29日重装开业。
公寓共有房间139套,其中标准间118间、套间21套,可容纳300余人入住。房间内装有液晶电视、冰箱、空调、紧急呼叫、固定电话免收座机费、免费宽带网络,配有实木家具,有书柜、衣柜、写字台、圈椅等,配备独立卫生间,内设热水器、洗漱台、坐便马桶、洗澡椅、无障碍扶手等设施齐备,为老人保障全天24小时热水服务。主楼内,设多项功能用房,有多功能厅、图书室、书画阅览室、台球室、棋牌室、健身房等活动设施一应俱全;院内还有室外健身器材、乒乓球桌、小花园、长椅等设施,供老人们健身运动、休闲娱乐,散步养生。为了方便老人就医,公寓设有医务室、药房,三部医用电梯为老人上、下楼提供保障。医护人员是由合作的航天中心医院指派医生、护士到公寓为老人提供24小时诊疗服务,可医保报销,每周安排一次看病班车到航天中心医院就诊,为老人提供了非常方便的就医条件。同时公寓还自备24小时救护车,随时出动,为转运、抢救老人生命赢得宝贵时间。
为提供老人生活购物方便,每周二上午由超市发提供1小时到公寓流动售货服务,中午11:00由周边果商提供2小时到公寓门口售卖水果服务。
公寓始终坚持“一切为老人着想,一切为老人服务”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措施,以满足老人的各类需求。目前,在用餐的一日三餐中,公寓为老人提供送饭到桌服务。为丰富老人文娱生活,公寓经常组织开展大型联欢会活动、座谈会、义诊、健康知识讲座等,不断提升老人精神文化生活质量。
老人对公寓的肯定,是对公寓最大的褒奖,在今后的发展中,阳台山老年公寓会继续坚持“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办院方针,大力发展我区养老事业,为千万个家庭提供完善的养老服务,为探索现代养老新模式做出贡献。
阳台山老年公寓同时还负责清河敬老院的全面管理及服务工作。多年来,在市、区政府的领导和关怀下,经过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公寓曾获得首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海淀区文明敬老院、养老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海淀区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在2017年被评为四星级养老院。
个人生活照料服务、医疗保健服务、老年护理服务、协助医疗护理服务、陪同就医服务、心理/精神支持服务、咨询服务、休闲娱乐服务、膳食服务、送餐服务、物业管理维修服务、通讯服务、交通服务、委托服务、安宁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洗衣服务。
收费标准:
阴面标间:3800元/月·间;
阳面标间:4000元/月·间;
套间:5600元/月·套——7100元/月·套;
伙食费:900元/月·人;
护理费:四级服务600元月·人、三级服务1300元月·人、二级服务2000元月·人、一级服务2900元月·人;
有线电视费:18元/月;
取暖费:标间8元/天、套间按面积另行计算;
一次性入住费:1000元/人。
入住须知:
在阳台山老年公寓(以下称甲方)入住的老年朋友们(以下称乙方),您们好!欢迎您们选择本公寓作为您晚年生活、学习、休息的地方。我们全体工作人员将用我们的热情和爱心,竭尽全力做好服务工作,使您和其他在此生活的老年朋友们安心、放心、舒心、称心。尽情享受您祥和安乐的金色时光。
为保证老年公寓有一个优美宁静的环境,我们敬请您和我们一起关注本公寓的建设,共同遵守本须知所列条款。
1.本公寓为区属福利机构,是海淀区民政局面向社会服务的窗口。
2.坚持入住、退房自由的原则。乙方应由家属或原工作单位、居委会、村委会(以下称丙方)为送养人,与甲方签订养老服务合同,明确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3.乙方入住时须持半年内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提供的体检报告、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离退休证复印件,丙方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入住手续。丙方为单位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合法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以便公寓建档备案。
4.乙方应无精神病、无传染病,无狂躁性老年痴呆症,适宜过集体生活。
5.乙方要遵守公寓的各项制度,主动配合甲方的服务及管理工作。
6.乙方应在指定的房间、床位入住。甲方根据具体情况,需要调房时,乙方和丙方应予配合。乙方在室内设置其它家具、物品时,必须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应爱护房间设施,不得随意改变房间布局。
7.乙方需自带服装及个人生活用品。贵重物品应交亲属妥善保管。乙方卧床或有大、小便失禁,应自备尿不湿等生活用品,污损公寓被褥及地板等设施的,照价赔偿。
8、公寓内禁养宠物并谢绝探视人员将宠物带入院内。
9、禁止私自采摘公寓瓜果蔬菜。
10.医疗费用自理,一般常见病,可在本公寓医务室就诊。危重病应转院治疗,非本市户籍老人须交医疗备用金10,000.00元。
11.乙方本人活动的安全由本人负责。外出三小时以上须在护理部登记,半自理老人外出须有家属陪同,外出发生意外本院不负责任。
12、乙方应遵守甲方各项制度,不得在房间内及公共活动场所吸烟;不得酗酒滋事;不得在楼道内及走廊窗台上摆放花盆及其他私人物品;房内绿植不得超过两盆;除甲方同意使用的电脑、洗衣机外,未经同意,不得在室内使用其他电器;入住老人之间发生争执,须听从公寓劝阻;不得侮辱欧打其他人员或服务人员。
13.乙方如不能遵守公寓各项制度,有心理严重失常,患有传染病,不适宜过集体生活等情况,丙方必须及时将乙方接回。
14.乙方给甲方或他人造成伤害、损失的,乙方本人承担法律责任,并由丙方负责赔偿,乙方造成的自我伤害由乙方本人或丙方负责。
15.甲方根据乙方健康状况分为五个护理等级,视服务项目及居住房间档次进行综合性收费。本院收费时间为一季度一收,于每季度首月前十个工作日内缴费。
16.公寓有班车免费接送已入住老人。前来看房及探视老人的亲属乘车须按公寓规定交费。每周一、三、五上午8:10、10:30、下午2:30,班车由公寓开往地铁十六号线北安河站,上午8:30、11:00、下午4:30由地铁十六号线北安河站返回。
17.丙方来探视老人,应配合甲方做好乙方的思想工作,但不得影响公寓其他老人的正常休息。
2000-3000元/月起